滁州来安县: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协调困难房企购买库存房

2022-12-05      来源:黄冈写字楼   浏览次数:4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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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据“来安县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官方账号消息,近日,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发布《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来安县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根据新媒体的观点,《办法》指出,要放宽首套房认定标准。自建房、拆迁安置房、房改房不算“首套房”。对已拥有一套商品住房且无抵押或购房前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有两个及以上子女(未成年人)的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享受“首套房”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税务部门执行“首套房”贷款和税收政策。

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缴存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只有一名家庭成员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在1500元(含)以上的,最高可贷款40万元;借款人家庭成员中有两人及以上连续足额还款,且月供总额在3000元(含)以上的,最高可贷款50万元。

配合首套房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增加10万元(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同时,缴存人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的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

在职工县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后,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资金不足的,可提取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在滁州辖区内其他县市购买自住住房的,按滁州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执行)。

给予部分购房契税补贴。对县内新购商品房(住宅和非住宅),县财政给予购房人实际缴纳契税的50%。

对符合夫妻双方均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本县新购住房,在本县定居、工作的,县财政按实际缴纳房屋契税给予100%补助,符合条件的只有一方(或单身)的,按实际缴纳房屋契税给予80%补助。

符合在县城落户的二孩(未成年)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县财政按实际缴纳契税的80%给予补助;子女及以上(未成年)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实际缴纳契税部分给予100%补贴。

人才购买补贴。对来本县定居工作的大专以上学历人才,在本县购买商品住房符合A、B、C、D类人才标准《来安县“来者皆安”人才政策三十条》的,购房补贴从其规定执行。

文章还提到,协调国有平台公司收购盘活库存,帮助企业脱困。为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竞相压价抛售,导致房地产市场秩序混乱,冲击老百姓对房地产市场的预期和信心,引发集体供应中断和群体性上访,带来不稳定的社会影响。县政府协调国有平台公司介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部分存量商品房(主要是竣工商品房)的购买,通过融资贷款盘活这部分存量商品房资产,以平衡和化解市场压力和资金短缺的危机,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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